香港的最高統治者叫做行政長官﹐這個名稱總令我想起「長官意志」來﹐有著頗濃的封建殘餘意味﹐每被告知自己被一個「行政長官」所統治﹐就會想到自己的身份確是奴才。過去﹐中國在清朝就有用「行政長官」一詞﹐如清廷1911年頒布的《憲法十九信條》中就寫道︰「皇族不得為總理大臣及其他國務大臣並各省行政長官」﹐這部中國的第一部成文憲法依然寫明﹕「皇帝神聖不可侵犯」。後來國民黨佔領台灣後﹐於1945年又成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陳儀就是當時的「台灣省行政長官」。這「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是統治台灣的「特別行政組織」﹐其壽命雖不足兩年﹐卻觸發了血腥的二二八事件。現在除了香港和澳門都用「行政長官」之外﹐北韓看來也摹仿中國﹐於2002年成立新義州特別行政區,也是以「行政長官」作為其最高行政首長。從這些歷史看來﹐「行政長官」一詞似乎與以「長官意志」為本的獨裁統治甚有淵源。那麼﹐天下間有那麼多個漢字﹐何以中國統治者偏偏還要把香港的最高行政首長定名為深具封建殘餘意味的「行政長官」呢﹖在中英會談期間擔任中方翻譯的吳吉平在其非常精彩卻備受忽視的《中英會談風雲錄》一書中解答了這個啞謎﹐他寫道﹕
「關於特區行政長官(後簡稱「特首」)的名銜的由來﹐還有一段故事……自中英會談開始以來﹐我們香港談判辦公室便時常收到一個姓葉的香港人寫給趙紫陽的信。此人可能有精神病﹐自稱為香港某大學的教授﹐但從其歪七扭八的字跡和粗劣的文筆可以看出他講的不是實話。他每一封信除了一大堆瘋話外﹐每次都不忘寫上一句『本人乃香港未來行政長官的最佳人選』。『奇文共欣賞』﹐當年朗讀葉先生的來信成了港談辦公室的一項消遣。可能潛移默化的作用﹐不知哪次在會議在會談方案中這一頭銜便被寫了進去﹐大家都覺得叫得挺響的﹐就這麼從會談發言稿到《聯合聲明》﹐再進入《基本法》﹐最後成了董建華先生的官銜。」(253-254頁)
也就是說﹐中國要香港用「行政長官」一名﹐原來竟是瘋子的主意。箇中之嘲謔荒誕妙到毫顛﹐正好明喻了獨裁壓倒自由﹐土包領導先進的所謂香港回歸。而過氣行政長官董建華和現任行政長官曾蔭權事實上也確能恰如其分的做到了瘋言瘋語﹐若邪靈附體﹐倒行逆施﹐禍港殃民。
2 Comments:
Ken好﹐
首先﹐請問你的醬缸是來自中國還是香港呢﹖
我同意你說「假若再有侵華事件,恐怕這群所謂愛國之士,早就逃之夭夭,剩下堅守國土的,反倒是現在中共的眼中釘,」。現在我們已經看到﹐那些按理是愛國樣辦的高幹弟子﹐都已率天下之先跑掉﹐而且不是去社會主義國家﹐而都是最腐化的資本主義國家﹐尤其喜歡美國﹐也要在那裡生孩子﹐入美籍。這些人﹐絕對不會講來生不做中國人﹐也反對他人講的﹐但會自己默默行動拿外國護照﹐來生也等不及﹐馬上就不做。
台灣冷都係短官長長官短架!
真係,佢地想獨立?
香港人聽到都怕怕嘅世界搏鬥會,就算綠營中人都心思思;
見Jay Chou 喺中國大紅大紫就自我感覺良好;
文化就一早畀中國統咗去都唔知。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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